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桂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306********0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民终35511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65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7622445】。一、被告杨桂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古东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7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桂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古东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杨桂鹏对被告杨桂铭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桂鹏履行担保还款义务后,可向杨桂铭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25
发布时间
2021-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