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桂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306********0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35511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6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7622445】。一、被告杨桂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古东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7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桂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古东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杨桂鹏对被告杨桂铭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桂鹏履行担保还款义务后,可向杨桂铭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