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干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6********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2318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90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9638281】。一、被告黄冬梅应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款项86636.28元;二、被告黄冬梅应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费7380元;三、被告黄冬梅应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94016.28元为基数,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其中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进行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进行计算);四、被告姚干平对被告黄冬梅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