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金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1088号 |
案号 |
(2018)豫0322执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金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段利芳、刘联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杜恒杰借款本金291000元;二、被告洛阳金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段利芳、刘联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杜恒杰借款利息,以291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5年3月2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被告已支付48000元利息应当扣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70元,减半收取计4385元,由被告洛阳金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该款暂由原告垫付,待履行本判决时,由被告一并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1-21 |
发布时间 |
2019-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虎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54229480E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孟津县麻屯镇下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