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福州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48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38民初471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8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福建省福州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保定金士服装用品有限公司款755970.60元及利息(自2020年3月16日开始,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80元,诉讼保全费4370元,由被告福建省福州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而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82154865103Y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鲤鱼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