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04********5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202民初2315号
案号
(2021)辽0202执4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辛森辉偿还原告任京兰借款本金485000元;二、被告辛森辉自2017年9月1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给付原告债务利息;三、被告中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11320元(含公告费560元),由二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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