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明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3********7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2021民初479号 |
案号 |
(2018)川2021执10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陈素碧、唐明谦于本调解书签收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县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450000元及利息(截止2017年12月20日的利息为37909.24元;2017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双方所签《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陈素碧、唐明谦逾期不履行第一项义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4-08 |
发布时间 |
2018-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