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林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6********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2民特733号
案号
(2021)浙1022执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三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谢林明、章永红共同所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建巷 3 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三房权证海游字第 1 5 3 0 1 3 6 0 9号,三房权证海游字第1 5 3 0 1 3 6 1 0号/三国用( 2 0 1 5)第 0 0 0 1 1 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对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 5 9 7 5 7 6. 2 5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截至2 0 2 0年 8月 1 1日的利息、罚息、复息合计 7 4 4 7 2. 7 3元,自2 0 2 0年 8月 1 2日起的利息、罚息、复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和律师代理费 3 1 0 0 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2)由被执行人谢林明、章永红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 4 2 0元,申请执行费 9 4 3 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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