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蒲南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1********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321民初5840号 |
案号 |
(2021)川1321执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蒲南平自愿偿还原告刘小云借款70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2021年2月1日前偿还40000元,若逾期未付,则以7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2日起按照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的四倍计算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