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03********3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18252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1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毅于2020年12月3日前给付原告明传磊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9日的房屋租金5883元及水电费620元,合计6503元。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需于2020年12月10前给付原告逾期履行违约金1000元。三、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诉讼费25元,由被告刘毅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