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1********4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1950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34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9623513】。确认原告赵建功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应得赔偿总额为人民币357479.86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赵建功人民币350400元(其中23000元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有限赔偿项目);被告刘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赵建功人民币7079.86元;驳回原告赵建功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54元,原告赵建功已预交,由原告赵建功承担人民币1059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承担人民币3131元,被告刘斌承担人民币64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