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04********1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6377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00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8617981】。一、被告信丰一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新赛可特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50125.36元;二、被告信丰一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新赛可特电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50125.36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6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对上述第一、二项应由被告信丰一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被告曹阳承担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新赛可特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31
发布时间
2021-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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