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隆海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4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202民初2416号 |
案号 |
(2021)辽0202执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隆海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华南家居大世界购物广场柏源五金商行货款645777元,并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给付原告货款利息;二、被告杜金平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大连华南家居大世界购物广场柏源五金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4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大连隆海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杜金平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不服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金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23492133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46号29层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