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23********6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初3546号
案号
(2021)浙1023执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汤辉在 2 0 2 0年 1 2月 3 0日前支付原告胡文彬货款 5 7 2 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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