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秋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2********5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115民初2147号 |
案号 |
(2020)鄂0115执2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董秋爽支付原告姚封借款本金6万元,此款限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4万元;余款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董秋爽任何一期未按前款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姚封则有权要求被告董秋爽支付全部借款的本息。(利息分别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完毕之日止)。三、被告董秋爽支付的款项按照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清偿。四、本案受理费1400元,保全费720元,合计2120元,由原告姚封负担。如被告董秋爽未按第一款的约定履行义务,上述费用则由被告董秋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