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惠利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3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211民初1530号 |
案号 |
(2020)豫0211执恢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开封市惠利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中贸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17536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317536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期限自2016年7月6日起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032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小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055832387XW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开发区东京国贸第一栋1单元14层14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