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旭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0********3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4民初53671号
案号
(2020)粤0304执277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00203619816】。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3000000元和利息1492000元,共计4492000元。调解款4492000元被申请人自2020年5月起(含当月)于每月2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230000元直至付清之日止,被申请人的还款顺序为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如被申请人上述调解款项的支付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的且逾期超过30日的,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被申请人剩余全部未还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年息24%自2020年3月17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申请人有权自被申请人上述任何一期调解款逾期或未足额支付超过30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支付的全部调解款(含未到期部分)及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1-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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