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8********6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4民初4924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28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洪梅给付原告王文财房屋租金及各项费用共计1万元,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每月500元,支付日为每月15日,共计20个月付清;二、原告王文财同意剩余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再向被告洪梅主张;三、案件受理费228元由被告洪梅负担,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王文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