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8********68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8民初05956号
案号
(2019)沪0118执66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家港市阳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货款本息600,000元。该款被告张家港市阳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分别在2019年5月、6月、7月底前每月至少支付5,000元,并在2019年8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尾款。如被告张家港市阳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在2019年8月10日前付清款项的,应另行支付原告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违约金40,000元。 二、被告张家港新天地广告装潢有限公司、被告王磊应对被告张家港市阳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三被告连带负担,并在2019年8月1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9-04
发布时间
2019-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沪0118执6659号
立案日期
2019-09-04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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