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绥棱县光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1226民初947号 |
案号 |
(2017)黑1226执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绥棱县光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前给付原告王春雨借款本息50 000元,2017年6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息200 000元,2017年12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息200 000元,2018年6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息300 000元,2018年12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息262 708元;二、2016年12月2日以后,每还一笔本息时,在扣除当期本金后,以剩余本金为基数,以每月利率为2%延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三、案件受理费14 793.00元,减半收取7 396.50元,由被告绥棱县光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承担,给付日期同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3-01 |
发布时间 |
2017-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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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26781918534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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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工业园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