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0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沪73民初386号 |
案号 |
(2020)沪03执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皆成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害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享有的“干手器”(专利号:zl201130019895.0)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二、被告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经济损失人民币189,875.49元; 三、被告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70,000元; 四、驳回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其余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600元,由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负担6,740元,被告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负担8,8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台州迪奥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皆成电器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15540024890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温岭市大溪镇大石一级公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