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5********0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04民初1848号 |
案号 |
(2021)吉2404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孙建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给刘长春借款本金347500元及利息(截止2019年10月12日欠付利息150350元;自2019年10月13日起至还清时止,以3475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