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21********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吉0521民初1557号
案号
(2021)吉0521执恢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伟旭、肖蕾于201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通化融达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0万元,并从2016年6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利息;二、张英志、王亚波、龚振威、王立刚、马志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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