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优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1GUA****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4民初5202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68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优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周占朋租金72,000元; 二、被告上海优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周占朋经济损失46,700元。 如被告未按上述指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春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UA7B95
登记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3166号地下1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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