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小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81********77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13民初7602号
案号
(2020)渝0113执69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长辉、邓小兵、重庆森泓达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胡光宇250000元,被告定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月支付4000元,全部款项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付清; 二、若被告丁长辉、邓小兵、重庆森泓达机械有限公司累计6期未按上述约定定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就上述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全案强制执行,且被告另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从第六期逾期次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本案诉讼费7215元,由被告丁长辉、邓小兵、重庆森泓达机械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垫付,该款由被告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 四、被告丁长辉、邓小兵、重庆森泓达机械有限公司履行完上述给付义务后,原告胡光宇及第三人重庆光宇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小兵、丁婷、重庆森泓达机械有限公司、丁长辉之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全部了清 五、原告胡光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