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02********3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03民初2336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5月5日按照月利率8.217‰计算;罚息自2018年5月6日,按照月利率12.3255‰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执行时扣除已付利息0.04116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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