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4********1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824民特240号 |
案号 |
(2021)浙0824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汪建军同意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申请人严颖借款本金6105元二、如申请人汪建军未按上述协议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则申请人汪建军需另行支付申请人严颖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20年8月10日起以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款清之日止),则申请人严颖有权自逾期次日起就全部未支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