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超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1********5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623民初1260号 |
案号 |
(2021)川1623执恢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甘立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支付原告谭寿林货款2759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6年6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