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阮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05********7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324民初1309号 |
案号 |
(2021)鄂0324执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阮林同意以100000.00元为本金,在借款期内以年利率12%计付利息,在借款期外将借期内的利息5000.00元计入本金,扣减阮林已偿还的38000.00元后,实际尚欠谌德华本金为67000.00元,并继续按年利率12%计付利息。二、此款阮林分两期支付,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3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7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19年2月1日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33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3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1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三、若上述第一期款项阮林未按期履行,谌德华可对全案借款本息一次性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