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3********2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03民初4132号 |
案号 |
(2021)豫1003执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姜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宋蕊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止的利息为21817元,自2020年8月9日起的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