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07UD****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432民初211号
案号
(2019)冀0432执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给付原告刘贻乐工程款580092元。二、驳回原告刘贻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900元,由原告刘贻乐负担3299元,被告河北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负担960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3-04
发布时间
2019-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432执145号
立案日期
2019-03-04
执行法院
广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8969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4MA07UDGG54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聂庄新村7排4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