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3********3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402民初1114号 |
案号 |
(2021)浙0402执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南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11200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610元、公告费5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