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南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1********3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2923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9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郑菊借款28,000元; 二、被告刘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菊借款利息560元; 三、被告刘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郑菊逾期利息,以28,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10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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