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敖双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223********24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881民初1434号 |
案号 |
(2021)吉0881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洮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敖双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曹彪劳务费3143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85.00元,减半收取计292.50元,由被告敖双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洮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