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新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3********0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1123民初1846号 |
案号 |
(2019)鄂1123执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周国辉给付丁爱梅5万元及其利息徐登峰偿还胡韵强借款300000元,保险费1350元;胡新政、黄冈在峰机电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时间 |
2019-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