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刑初90号 |
案号 |
(2021)浙1023执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叶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