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3********3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02民初884号 |
案号 |
(2021)川0502执恢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泸州市花漾年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建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鉴定费、交通费,合计116402.98元;案件受理费3416元,由原告李建负担2102元、被告泸州市花漾年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314元。合计117716.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