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5********0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92民特2号 |
案号 |
(2021)赣0192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汪国强、杨艳向申请人尧辉支付本息共计920000元整(大写玖拾贰万元),分九期付清。支付时间与方式为:第一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二笔于2021年1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三笔于2021年2月28日前付10万元;第四笔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五笔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10万元;第六笔于2021年5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七笔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10万元;第八笔于2021年7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九笔于2021年8月31日前付12万元。汇款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尧辉 账号:6217866500000799565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瑶湖支行 二、若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则申请人有权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全部未付款项。 三、双方一致同意,对本案的调解以及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四、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五、本案调解费用人民币8000元,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各承担一半。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