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5********006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92民特2号
案号
(2021)赣0192执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汪国强、杨艳向申请人尧辉支付本息共计920000元整(大写玖拾贰万元),分九期付清。支付时间与方式为:第一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二笔于2021年1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三笔于2021年2月28日前付10万元;第四笔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五笔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10万元;第六笔于2021年5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七笔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10万元;第八笔于2021年7月31日前付10万元;第九笔于2021年8月31日前付12万元。汇款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尧辉 账号:6217866500000799565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瑶湖支行 二、若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则申请人有权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全部未付款项。 三、双方一致同意,对本案的调解以及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四、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五、本案调解费用人民币8000元,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各承担一半。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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