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卫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6********18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1022民初3494号 |
案号 |
(2018)浙1022执2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郑卫锋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陈莺莺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台州银强担保有限公司、三门银强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执行人郑卫锋、台州银强担保有限公司、三门银强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495元,申请执行费7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时间 |
2018-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