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卫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6********18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1022民初3494号
案号
(2018)浙1022执22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三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被执行人郑卫锋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陈莺莺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台州银强担保有限公司、三门银强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执行人郑卫锋、台州银强担保有限公司、三门银强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495元,申请执行费7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09-03
发布时间
2018-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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