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2********8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121民初4173号 |
案号 |
(2020)浙1121执25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丽水青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柳军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利息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按月利率10.08‰计算,利息总额中扣除已支付的17.92元;逾期利息自2019年6月4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12‰计算);二、被告林利伟、刘李清、王伟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