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524********11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3民初9632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1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锋、谢永菊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截至2020年8月13日的透支本金29 683.95元、利息及复利905.6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72.04元; 二、被告田锋、谢永菊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自2020年8月14日至付清信用卡透支本金之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及2020年8月14日后每月13日结欠的利息自当月14日至付清利息之日以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复利; 三、被告田锋、谢永菊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律师代理费1500元; 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