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康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54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1024民初3986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朱康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借款本金1 2 7 1 9 . 8 5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 算至 2 018年 6月3 0日为18 3 6 . 1元,以后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的规定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 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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