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凤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45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2003号 |
案号 |
(2021)鲁1791执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铁强、刘凤丽返还原告菏泽聚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03347元。案件受理费4350元、财产保全费1567元,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