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123********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3123民初733号 |
案号 |
(2021)云3123执恢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朱琳偿还原告何成英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利息6000元,本息合计36000元,定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18000元;2018年3月30日前付清18000元。二、案件受理费870元,减半征收计435元,由被告朱琳负担(未付),退还原告何成英8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