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佐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0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刑初127号 |
案号 |
(2021)桂0621执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韦佐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缴获的海洛因7.163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缴获的小米牌手机一台、电子称二个予以没收;毒资人民币108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