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桂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刑初185号 |
案号 |
(2021)桂0621执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桂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期满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黄桂彬退赔被害人李美环经济损失人民币 1764元,退赔被害人韦继新经济损失人民币1564元,退赔被害人陆梅珍经济损失人民币140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