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婷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3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5842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婷婷应归还原告张嘉悦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原告利息3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1万元,共计24万元。此款被告应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被告若逾期付款,需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逾期付款的款项金额为本金,按年息15%,自被告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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