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9********3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15842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婷婷应归还原告张嘉悦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原告利息3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1万元,共计24万元。此款被告应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被告若逾期付款,需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逾期付款的款项金额为本金,按年息15%,自被告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