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穆艳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04********506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04民初2681号
案号
(2020)豫0204执1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穆艳洁向原告武长法偿还借款人民币1028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10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止)。二、被告穆俊宏不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武长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穆艳洁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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