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艳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4********50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04民初2681号 |
案号 |
(2020)豫0204执1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穆艳洁向原告武长法偿还借款人民币1028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10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止)。二、被告穆俊宏不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武长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穆艳洁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