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俊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02********16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8民初771号
案号
(2020)云2328执7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胡俊富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欠原告程依奎电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200000元。二、驳回原告程依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90.00元,减半收取2695.00元,由被告胡俊富承担,与上述款项同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1-0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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