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04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15480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7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8622448】。一、被告深圳市安信诺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金业达电子有限公司加工款人民币99171元及利息(其中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日起;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1日起;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1日起;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日起;以人民币1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日起;以人民币9171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1日起;均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沈慧对第一判项负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深圳市金业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67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1-0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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