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洪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30********5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381民初575号 |
案号 |
(2021)川1381执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洪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1000元及利息。诉讼费29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